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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激动。

    难掩的激动。

    从来没有想过,也没有觉得可能会在战场上遇见赵忠卿。

    即便假设未来的京城最后一战,可能会见到姓赵的这个家伙一眼。

    如今事实摆在面前,约翰金整个精神瞬间拔高。

    “调集大本营所有兵力,前来!”

    大本营距离这里并不算远,只要所有兵力能够全部汇集在此,定能够斩首姓赵的狗贼。

    “士兵们,姓赵的就在眼前,我们冲啊!”

    一时之间。

    原本士气因为刚刚的地雷连续爆炸,尽显低落的英夷士兵,仿佛打了鸡血。

    在暴雨的冲刷下,稳住了后退的脚步。

    朝着树林深处,一步步逼近过去。

    对方到底人少。

    只需要再拖住一些时间,待到大本营的所有人马赶到,把这里围堵的水泄不通,那赵狗贼插翅难逃。

    约翰金歇斯底里,在这一次,也顾不得自己尊贵的身份,比起捉拿住让他们损失惨重的,让人恨得牙根咬咬的赵狗贼,自己的性命倒也不是那么重要了。

    “英勇的士兵们,随我冲啊!”

    洋人员约翰金抽出别在腰间的镀金手枪,朝着密林中就是打过去一枪,但随即,因为黑色雨水的疯狂倾落而下,当再想要开第二次枪时,枪口已经哑了火。

    “冲——!”

    “围住!”

    “死也不能让姓赵大人给我溜了!”

    在约翰金的认知里,赵忠卿这一次过来,无非就是京城兵力空虚,不然为什么才这点兵力?

    砰砰砰——!

    茂密的丛林中,英国人一步步逼近,借助枝干等掩体,躲避弓箭的同时,缓步移动。

    大有进行近距离冰冷器肉搏的的趋势。

    不过……

    “杀啊!”

    还不等匍匐在地上,如同蛆虫一般攀爬过去的士兵反应过来,赤裸裸的闪着寒光大刀,朝着脑门就劈砍过来。

    正所谓,先下手为强,后下手遭殃。

    越是劣势,便越要出其不意!

    最有效的防守,就是进攻!

    从来不墨守成规的赵忠卿心里知道,只有这样做,才能够有扭转战争局势的机会。

    虽然赵忠卿和珅刘全等人在后方,但将领的在场就足以是一件振奋人心之事,不是吗?!

    自古以来,战争不计其数。

    但最高领导者亲临战争的次数却是屈指可数。

    千年的战争史告诉我们,提升士气的最有效办法,就是和士兵同在。

    同样,也不知道多少人,用这一点,成功完成战争局势的逆转。

    赵忠卿不是一个很会打仗的人,但他却是一个明白很多道理的人。

    只需要一个胜利,小小的胜利,他们就可以离开这里,解开所有人对于黑色雨水带来厄运的惶恐。

    京城需要这一场战斗的胜利!

    “冲啊!”

    虽然两边几乎是同时发出的冲锋口号。

    但因为价值观问题,惜命的洋人还是保持着保守的进攻方法,有匍匐在地缓慢爬行过去的,也有躲在树木枝干后面等待有空隙,冲锋过去的。

    和赵忠卿这边,直接抄起大刀,跨过灌木丛,横冲直撞的情况,形成了鲜明的对比。

    乒乒乓乓~

    这两股部队交织杂糅在一起。

    雨声中。

    血水飞溅而出。

    空气中。

    伴随着清脆的铁制刀剑碰撞声,喊杀声,哀嚎声……

    一时之间。

    只有混沌的视野,和葫芦案挥动的刀剑。

    这是赵忠卿第一次亲临战场看到的情况,也明白了,战争到底有多么的残酷。

    “速战速决。”

    赵忠卿的目的很简单,围歼一小股英夷部队,但是如今的形势,还是脱离他的发展,没想到作为英夷

    最高统领的约翰金,竟然也来到了现场。

    本来以为拆卸京观,约翰金只会派遣一小部队,数百的队伍过来,但现实是,这个约翰金带了足足也有一千出头的人马。

    可以说。

    双方的人数都是几乎对等的。

    在数量上,谁都讨不到什么便宜。

    武器上,自己这边还是占据一定优势的。

    因为大雨是在滂沱,所有火枪是使用不了的。

    来的时候,携带来了大量的弓箭。

    每名士兵身上,还穿戴有防弹衣,身后更是披着迷彩衣。

    可以很好的与周围的环境契合。

    极大的隐蔽自己。

    这也就是为什么自己敢选择此刻出城来,为什么趁着英夷要拆卸京观的空档,给他们来一次突然袭击的自信。

    可以说,如果此时此刻没有约翰金的在场,面前的这一部分洋人,早就被消灭殆尽了。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战斗还在继续。

    这是三炷香的功夫。

    整个战局的形势已经清晰可见了。

    赵忠卿这边具备了压倒性的优势。

    因为率先进了冷兵器肉搏,率先提着大刀冲入了地方的队伍之中,士气方面,也是占据一定优势的。

    这更加证明了先下手的重要性。

    “冲啊!”

    呐喊声逐渐湮灭了越来越稀薄的英国人的叫喊声。

    很显然,胜利的天平已经向着这边进行了倾斜。

    见此情况,几次想要率领士兵,冲锋到对方部队腹地,活捉赵忠卿的约翰金只能是步步后退。

    “大家后撤!”

    “可是将军,赵忠卿就在眼前!”

    \"命不要了吗?!\"

    “后撤!听本将军的,我们目前唯一要做的就是拖延住时间。”

    刚刚还大言不惭的约翰金似乎也看出来,赵狗贼这个家伙敢趁着下雨过来袭扰他们,是做好了准备的,他们的弓箭和身上拆穿的黑色的马甲,是最好的攻击武器,和防护武器。

    看着到刀剑砍在这些人身上,没有较大伤害的那一刻,自己就觉察出来,对方身上马甲的防护性。

    “都撤,这帮人身上有问题。”

    “我们不要恋战,等后面的人到,目前就是拖住!一定给我拖住喽!”

    队伍一片后撤。

    一具具尸体也越来越多的倒下。

    到底是千人的队伍。

    只是片刻的功夫。

    整个队伍已经在肉眼可见的快速减少。

    “该死,还没来吗!”

    “刚负责回去传达命令是哪个没有腿的家伙!”

    “报告将军,是斯密斯下士。”

    “哦,谢特!我日他腚燕的斯密斯下士,他的腿是不是有什么隐疾,如果上帝能够让我再见到他,我一定要把它开除,英勇的皇家海军,不需要这样的残疾人。”

    间冲锋失败后,被部下围拢保护起来后撤的约翰金向后退却。

    忽然。

    伴随着肩膀处忽然的凉意袭来。

    约翰金侧头一看。

    一箭矢擦伤了自己的肩膀。

    殷红的鲜血,正在涌出。

    “该死的家伙,上帝啊,赶快让刚刚那小子跑快点吧!”

    “偶买噶,痛!”

    “将军!”

    正在众人慌乱间,必将聚拢过来保护的队伍已经有刚刚的百人,正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急速下降中,如今还剩最后的五十人左右。

    再有几分钟的功夫,他们就可以被追上来的华夏人给活捉了。

    “上帝!!!”

    约翰金大嚷一声。

    因为他已经看见了远处密密麻麻正在过来的黑点。

    正视自己的人!

    勇敢的皇家海军士兵们!

    他们就是上帝!

    此时此刻能够解救自己的上帝!

    约翰金长长的吁出一口气。

    如释重负。

    但随即身旁亲兵的一句话,把他这刚刚缓解的小心脏,再一次施以千斤的压力。

    “将军,你看!”

    手指向的方向,正是那京城的东面,正在朝自己袭击过来的赵忠卿部的后面。

    只见乌泱泱一大群,数不清的小黑点,正在朝着赵忠卿所在的方向涌过来。

    队伍为首之人骑着一匹快马。

    唯一让人值得可笑的是。

    这从京城奔来的队伍,一个个都是华夏的老百姓,他们手里舞动着粪叉子,木棍,和锄头。

    “这就是京城的战力吗?”

    约翰金当即嘴角轻蔑一笑。

    同时抬头向天看。

    “如果不是这该死的天气,我们的大炮,我们的火枪,即便来再多的人,也休想活着回去。”

    “将……将军,好多人,好多好多人……”

    亲卫心里一直都在根据目测,估算所涌过来的人马,以方便第一时间告诉将军,但是那队伍好像没有尽头,越来越多的人头出现。

    “至少有五万人。”

    “不,还不止!”

    亲卫的愕然和这话语,直接把正一屁股坐在地上,正捂着肩膀不断龇牙咧嘴的约翰金的精神头拉回来。

    “什么,五万人?!!!”

    如今这个用不了火枪,用不了大炮的该死的鬼天气下,五万人的冷兵器作战,他们不是会被当成被群殴对象?

    顾不得疼痛的约翰金噌的一下站起身来,用自己的目光扫过去。

    啪——!

    刚刚汇报的亲卫当即挨了一个结结实实的响亮耳光。

    “至少六万人,不,七万人也有可能。”

    面容惊惧的不止约翰金,在场所有士兵,也不约而同的是一样的。

    华夏人最闻名的就是他们的人口。

    但如今第一次见。

    还是让人感到骇然。

    大战在即。

    没想到京城还有这么多人口没有离开。

    这是他们完全没有料到的。

    最重要的是,自古打仗,老百姓一般都是充当旁观者的角色,如今怎么……

    约翰金揉了揉眼睛,再三确认不是做梦后,颤抖着手臂,强壮镇定道:

    “大家不要慌,赵忠卿乃是华夏罪人,不可能有人帮他的,京城的老把戏不可能出来帮他的……”

    “将军,那涌过来的老百姓不帮姓赵的,难不成帮我们啊!”

    一句话。

    彻底让强壮镇定,额头却已经冷汗弥补的约翰金破防。

    “撤!”

    当即收起了已经出鞘的指挥刀,缓缓的收入刀鞘。

    因为一声撤退,刚刚和自己本部人马汇集的约翰基金,只能放弃包围的想法,灰溜溜的在泥泞的平原山,摔上一跤后,带着满靴子和满屁股的泥巴,朝着十公里外的大本营狼狈而去。

    但这并没有影响约翰金的战斗胜利之决心。

    只需要等到该死的老天,把天空的黑色雨水停止,那么他们这两万人全副武装的士兵,手持着火枪,推着大炮,一定能够攻克下京城。

    京城百姓虽多,但兵力也少。

    再说。

    根据情报,赵忠卿的枪械很少。

    他的工厂,每天即便已经加班加点,但还是不足以供应京城所有的队伍都佩戴上火枪。

    这就是自己认为可以胜利的原因。

    当然。

    即便一时攻城不下,也可以采用包围战。

    毕竟,整个华夏,是不可能有队伍可以破开北极熊国的约德尔公爵在外围的防护圈的。

    “我们走,等到雨停,给我们报仇的时间!”

    “今天算老天爷帮了他赵狗贼一次!”

    和古老迷信的中原人不同,这样黑色雨水的天气,在洋人们看来,只是运气不好,碰巧遇上,根本代表不了什么。

    身后。

    赵忠卿没有再追击,他回头看向一马当先的丰绅殷德,这个年轻的家伙,正在骑着快马奔袭而来。

    “好小子……”

    和珅嘟囔了一句。

    赵忠卿目光在这个和珅之子的身上第一次有了停留。

    从当初乾隆还在的时候,自己在朝为官,就经常去和府找和珅借钱,又或者以权谋私,贪赃枉法之时,与他们家的这个名叫丰绅殷德的小子,难免有过几次眼缘。

    但每一次,都只是匆匆而过。

    自己也从来没有把目光从停留在这个小家伙身上多一天。

    今天,倒是不得不停留一下了。

    丰绅殷德翻身下马。

    “赵大人,父亲,管家。”

    “队伍都是你带来的?”

    “不,是赵大人带来的。”

    丰绅殷德目光凝聚,没有思考的怯意,也没有丝毫恭维和隐瞒的意思,至少从他的瞳孔中看不出来这些东西。

    “此话怎么说?”

    看着丰绅殷德身后大批量的正在涌来的百姓,还有一小部分士兵,两股人马混杂在一起过来救援,赵忠卿也是不解的。

    按照当时的情况,民心丧失,斗志全无,百姓和站岗的士兵,都没有任何战斗的底气存在。

    他们只想着跪拜上天,畏惧上天,祈求上天。

    “赵大人以一己之躯,不顾危险的来到这里,就足以带动整个京城的百姓前赴后继过来帮忙。

    我所做的,只不过是引导他们过来。”

    “好小子,有智慧,也有胆量。”

    能够鼓动这么多人,还能够亲临战场,就足够让人觉得这小子是个好养的,不孬。

    面对夸奖丰绅殷德憨憨一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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